技师班和本科同等待遇!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》为职业教育起笔新蓝图

2022-06-30

1月23日,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中,对职业教育与培训有不少突破性政策和创新性举措。例如:将技工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、 实施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等。

记者看到,条例规定: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技工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,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公办学校教师配备标准,指导专业课程设置,安排适当比例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技工教育。

此外,要求实施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,取得相应职业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资格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技师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、参军入伍、企业事业单位招聘、确定工资起点标准、职称评定、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,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。

记者了解到,江苏现有在办技工院校109所,在校生26.4万人,每年向企业和社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8万人,其中35%左右为高级工,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技能人才支撑。

下一步,人社部门如何确保《条例》的落实?记者从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获悉,人社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贯彻落实,着力优化技工院校发展环境。充分发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、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、主力军作用,面向社会更多参与补贴性、公益性技能培训,促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。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不断优化技工院校专业结构布局,创建万人校,打造高水平技工教育联盟(集团)。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更多有志青年报考技工院校,走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之路。

中国江苏网·新江苏 记者 王逸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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