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
关于学生转专业、转学制管理规定
(2019年5月)
为加强对在校学生转专业、转学制工作的规范管理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,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全日制在校学生转专业、转学制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申请自愿、严格控制、规定时间、规范流程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必须本着严谨、规范、有序的原则进行。所有有关的学生都必须慎重考虑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,所有与转专业、转学制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规定进行。
(二)学生转专业,原则上在同一专业群或相关联专业间转。
(三)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。
(四)为激励学生脱颖而出,对低层次培养规格的优秀生,经本人申请,学校审核,报省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,可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一层次培养规格的专业就读。对高层次培养规格转低层次培养规格的学生必须严格控制,数量控制在本系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% 以内。
三、转专业、转学制的条件
(一)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:
1、经学校组织认定,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;
2、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,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;
3、经学校组织认定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或困难,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或更好就业者;
4、休学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不得申请转专业:
1、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;
2、进入高级工学习阶段以后的高级工、预备技师、技师班的学生;
3、在校期间违反校规,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;
4、技工学籍与高职、中专学籍学生不可互转专业。
(三)学生申请转入低层次学制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:
1、按国家政策,应征入伍者;
2、学生因故无法继续学习者;
3、学生及家长要求转学制、学校反复做工作无效者;
三、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
(一)学生转入新的专业,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。同时根据《盐城技师学院学分制管理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,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。
(二)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学分仍然有效;原学过的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,可作为选修课计入其学分。
四、转专业、转学制的办理程序及时间
(一)转专业、转学制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院审核通过,报学校审批,经学校批准后转入相应专业及年级学习。
(二)学生转专业的申请和审批工作,需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或学期结束前两周内进行。第二学年开始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。
(三)转学制的申请和审批工作,按以下几种情况分类办理。
1、初中起点3+2年制高技转升2年制技师的学生,在第四学年结束,可办理转学制手续,先就读技师预科班,当年不注册2年制技师学籍,待完成高技学制毕业后,再注册2年制技师学籍。
2、高中起点3年制高技转升2+2年制技师学生,必须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办理手续,学籍科在系统内将该生学籍信息修改成2年制高技,当年暑假进行2年制高技毕业处理,第三学年再注册2年制技师学籍。
3、初中起点3年制中技转升3+2年制高技学生,原则上三年学制结束后办理手续,第四学年插同年级相同、相关专业3+2年制高技班学习,注册2年制高技学籍。若学生第二学年结束后转升3+2年制高技,可先办理转学制手续,插同年级相同、相关专业3+2年制班级学习,三年中技毕业后(《毕业证书》在原班级办理),再注册2年制高技学籍。
4、高中起点2+2年制技师转3年制高技学生,必须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办理手续,学籍科在系统内将该生学籍信息修改成3年制高技。进入第三学年注册2年制技师学籍(即进入技师阶段)后不可再转回3年制高技,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转高技的,第三年结束后只能领取2年制高级技工《毕业证书》。
5、初中起点3+2年制高技转3年制中技学生,原则上完成2.5年学年学习且中级工考核合格,方可办理转学制手续,若因征兵、家庭情况及其他特殊原因可于第二学年结束办理手续,进入第四学年注册2年制高技学籍后(即进入高技阶段),不再办理转3年制中技手续。
(四)在办理转专业、转学制手续过程中,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遵守学习纪律,不得无故缺课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被批准转专业、转学制的学生,在正式办理手续前需修完原专业层次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,并通过相应层次的职业资格鉴定。
(五)经学校同意转专业、转学制的学生,所在学院必须在一周内在学校内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五、附 则
(一)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(二)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